工资、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、薪金、奖金、年终加薪、劳动分红、津贴、补贴以及与任职、受雇有关的其它所得。 2011年9月1日起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调整为3500元,原来9级税制改为7级,第一级征税费率为3%。
收入类型: 工资、薪金所得 个体工商户生产、经营所得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 劳务报酬所得 稿酬所得 特需权使用费所得 财产租赁所得 财产转让所得 利息、股息、红利所得 偶然所得
收入总额: (元)
三险一金: (元)